为贯彻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等法律法规,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,经曲靖市关工委、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妇联、市教体局、团市委充分准备,3月31日,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云南省首家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”。
市关工委副主任李桂珍、市中级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陈永剑共同为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”揭牌。市关工委、市妇联、市教体局、团市委、市中级法院等同志受聘为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。
曲靖市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”的成立,不仅在于针对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,还将重点关心关爱留守、困境儿童等家庭并开展好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,切实发挥好各职能部门的优势,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,为全市家庭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对符合家庭教育指导适用范围的对象,中心各职能部门将通力合作,建立定期会商联席会制度,实现资源互通共享,优势互补,共同协作对涉案家庭的关爱、指导,普及家庭教育知识,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全方位权益保障服务、尽心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增进家庭幸福、社会和谐。同时,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,除瞄准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薄弱环节方面加大力度,还将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创新工作方式方法,将积极探索将家庭教育纳入庭审程序、发出家庭教育指导提示书、跟踪回访、开展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宣传、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方式,实践中将采取“多样指导”、“因案施导”、“庭审教导”、“联合引导”、“回访助导”等多种形式的指导方式,努力提高工作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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